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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6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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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很多时候是会选择从事商品经营的,那么你知道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什么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什么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享有特殊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它不属于个体经济的范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生产经营方式的法律表现。农村承包经营户按照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承包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除满足家庭消费外,主要以商品交换为目的。它不必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也不能起字号。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

  是指农村承包经营户由法律规定的对内、对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讲: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具有经济组织所享有的全部权利、独立承担其全部义务。包括享有财产所有权、所承包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权、生产经营计划权、产品收益分配权、雇工权、土地转包权、银行开户权和借款权等广泛的民事权利。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其合同财产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权等各项权利。农业法第12条、13条、14条、15条、16条、17条、18条等对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各项生产经营权利作了具体的法律规定:“个人或集体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方承包荒山荒地造林的,按照森林法的规定办理。”“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转让给第三者。承包期满,承包人对原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享有优先承包权。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的,该承包人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第17条规定:国家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第18条、19条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摊派和集资。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经营户是享有广泛民事权利和利益的民事主体。

  三、民法典中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何承担

  民法典规定,农村经营户的债务,一般由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如果只是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的规定从事商品经营,以户的形式独立为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特殊民事主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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