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20 17:25
人浏览

  离婚时很多人都会关心如何处理婚前财产,那么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处理?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处理

  夫妻二人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时不用处理。若双方对婚前财产分割有约定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二、离婚后可以要求分割婚前财产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离婚后,应当先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若是属于共同财产,则双方约定分配比例,一般原则上是一人一半。若确定了是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

  三、离婚时如何认定婚前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

  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二)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三)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四)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离婚时婚前财产如何处理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离婚前的婚前财产分割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