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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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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9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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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些无法预料到的侵权或者违约行为,是可以主张免责事由的,这也是基于公平的原则。那么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

  侵权民事责任免责事实包括以下几类:

  (一)受害人故意。是指受害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自己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此种结果的发生。

  (二)第三人过错。是指损害完全是由原被告之外的第三人过错造成的情形。

  (三)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所导致的损失

  (四)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自身、他人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的人采取防卫措施所造成的损害。

  (五)紧急避险。是指为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避险行为所造成的损害。

  综上所述,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十一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免除民事责任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53条对对不可抗力作了明确的立法解释,即本法所称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灾害和某些社会现象。比如前者台风、冰雹、洪水侵袭等;后者如战争等。对于这种人们所不可抗拒的力量造成的损害,由当事人承担责任,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不能达到法律规定民事责任的目的。因此,民法通则第10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受害人自身的过错造成损害的。这是指对于某些损害结果的发生,完全是由于受害人自身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对方当事人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而由受害人自己负责。如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而无不当和未超过必要限度的。①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害,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免遭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正确、适当的防卫措施,从而使之遭受财产或人身上的不利后果。我国民法通则第128条规定: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三、民事责任有几种

  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根据民事责任发生的原因,民事责任可分为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债务不履行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债务人不履行已存在的债务而发生的民事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是指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发生的民事责任。

  (二)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根据承担民事责任一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民事责任可分为按份责任与连带责任。按份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各责任人按照一定的份额向债务人承担民事责任,各债务人之间无连带关系。连带责任,是指债务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相互间有连带关系。

  (三)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有无财产性,民事责任可分为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财产责任,是指直接以一定的财产为内容的责任,如返还财产,赔偿损失。非财产责任,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民事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四)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根据民事责任的内容,民事责任可分为履行责任、返还责任和赔偿责任。履行责任,是指责任人须履行自己原负担的债务的责任。返还责任,是指以返还利益为内容的责任。赔偿责任,是指以赔偿对方损害为内容的责任。

  免责事由也是有法律进行规定的,这样子才能更好的说服双方接受损害的发生。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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