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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25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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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我们都知道很多的人家里都是会有房产的,往往都是留给的自己的儿女继承,那么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程序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程序是什么

  (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二、怎么办理房产遗嘱继承公证

  继承是按法律规定的程序,把被继承人的遗产转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继承同时又是一种法律制度。

  建设部和司法部在1991年8月31日联合发出了《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继承的房产应在进行公证后才能进行权属登记。房屋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三、遗嘱继承公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

  (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四)亲属关系证明。一般由被继承人或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证明,也可以由以上主体所在地公安机关证明。居民可以由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证明。村民可以由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证明。

  (五)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六)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七)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八)遗嘱继承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遗嘱。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办理遗嘱继承的话那么是需要准备好资料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公证遗嘱继承房产过户的程序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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