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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的分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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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07 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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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非常关心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有哪些?那么民事权利的分类有哪些?民事权利的含义?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一、民事权利的分类有

  (一)根据民事权利是否以财产利益为内容,民事权利可分为财产权和人身权。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财产权既包括物权、债权、继承权,也包括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人身权,是指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与主体人身不可分离的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二)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利可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支配权,是指主体对权利客体可直接加以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都属于支配权。

  请求权,是指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抗辩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形成权,是指权利人得以自己一方的意思表示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

  二、民事权利的含义

  含义如下:

  (一)权利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利益范围或者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二)权利是权利主体要求他人实施某种行为或者不实施某种行为,以实现其利益的可能性;

  (三)在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主体得请求国家机关予以救济。

  三、民事权利可以放弃吗

  (一)根据指导性案例57号,“民事权利的放弃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不宜在无明确约定或者法律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推定当事人对权利进行放弃。”

  (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这表明民事主体对权利的行使有自己的自主权,那么同样也有选择放弃的自主权。

  (三)那么民事权利的放弃有自主权,但必须采取明示的意思表示才能产生法律效力,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及当事人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权利的分类有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知道,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是义务必须履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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