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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08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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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民事权利能力是我国公民依法享有的,从出生即刻拥有,没有过多的法律规定的限制。那么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一)二者性质不同。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依法享有民事权力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则是指公民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二)开始时间不同。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即享有;民事行为能力则需要达到一定年龄。

  (三)持续的时间不同。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民事行为能力不仅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而且还必须具备健全的智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二、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类

  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三、自然人民事权利的特征

  (一)普遍性与平等性

  由于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而从事民事活动又是自然人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所以,民事权利能力就是自然人的生存资格。现代文明社会以保存人的生存资格为第一要义,普遍地、无区别地赋予所有自然人以民事权利能力是法律的一项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我国《民法典》第14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二)不可转让性

  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转让民事权利能力,无异于抛弃自己的生存权。因此,民事权利能力是不可转让的,当事人自愿转让、抛弃的,法律不承认其效力。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的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出生拥有的,一个是达到一定年龄和智力的要求后,才能完全拥有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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