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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产权地上车库买卖合同有效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3 1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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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产权地上车库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因为该买卖不受法律保护的。发展商无权把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这些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原本的所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来将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进行撤销。

  一、无产权地上车库买卖合同有效吗

  (一)无产权证的或者车位不受保护,当发展商把广大业主共有的车位私下卖掉,由于这些产业并非属于发展商的,业主最后拿到手的只是一纸合同,而不是产权证。 这些没有产权的共有车位买卖不受民法典保护,小区业主有权向法院申请撤消发展商对这些共有车位的。合同撤消后,购买这些私卖车位的业主只能向发展追讨购车位款项。一旦房地产商“跑路”,业主的钱就存在追不回的风险。

  (二)地下车库或者车位因为没办理,有可能被开发商二次甚至多次销售,有的开发商迟迟没办理这个“确权”手续,使得买了车位的小业主始终拿不到产权证。如果开发商等车位涨价时再办确权手续,把车位以高价第二次卖出并帮第二买家办理完过户,那么第一次的买家反而成了被赶走的那个。“法律就只承认已过户的车位”。

  (三)专家在此提醒,无论交易一手车位还是二手车位,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关注车位到底归谁所有。买家交易前首先要明确,车位是否具有受法律保护的产权,明晰以后才能够确定交易的合法性和购买的风险,以及购买人签的合同的保障力到底有多大。

  (四)另外关于没有产权的或者车位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那就是车位。的车位不同于普通车位,在战争时会被防空部门统一管理,有可能当时不作私人停车位用途。车位的特殊性在于车位拥有者在战争发生的时候,就要无条件地把这个车位交出来给有关的防空管理部门统一支配。因而,购买车位时市民要留意合同里的细则看是否明确列有人防工程的使用规则。

无产权车库买卖合同

  二、买卖合同违约金具体是怎样的

  《民法典》第585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买卖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不是单务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愿意负担履行义务,旨在使他方当事人因此负有对待给付的义务。或者说,一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即为他方当事人所负有的义务,例如买卖、互易、租赁合同等均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典型的交易形式,因为当事人间的对待给付具有交换性。所谓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换言之,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并不互相享有权利义务,而主要是由一方负担义务,另一方不负有相对义务的合同。例如在借用合同中,只有借用人负有按约定使用并按期归还借用物的义务。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无义务对价关系的合同便是单务合同。包括一方有义务,另一方无义务的合同,也包括双方虽都有义务但双方的义务无对价关系的合同。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无产权地上车库买卖合同有效吗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无产权地上车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们应该尽量选择有产权的地上车库,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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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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