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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24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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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基于对方重大误解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以欺诈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在非真实意思表示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或者第三人采用胁迫的方式,使对方当事人作出违背其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以及利用对方的危困状态,使民事法律行为显失公平的,对方当事人都可以在合理的期限内撤销买卖合同。

  一、买卖合同撤销有无法律依据

  买卖合同撤销有法律依据。买卖合同的撤销法律暂时还没有明确直接的条文规定,但因为民事主体订立买卖合同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范畴,其也一并适用民事法律行为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撤销买卖合同

  二、买卖合同撤销权是否适用调解

  买卖合同撤销权是适用调解的。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三、撤销买卖合同是否引起物权变动

  现在如果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的话,一般来说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关键点是登记,即判断不动产的归属是看登记。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是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其成立、生效等问题均依债权法的规定处理,而登记只可能影响当事人物权变动的效果或者影响其权利对于第三人的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这就说明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基础关系主要是合同。而合同是属于债权法律关系的范畴,其成立以及生效应该根据合同法来判断。合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合意,产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必然与登记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物权变动的合同与物权变动本身是两个法律问题。登记并不是针对合同行为的,它是针对民事权利的变动而设定的,与物权的变动联系在一起,是一种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如果当事人之间仅就物权的变动达成合意,而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合同仍然有效。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撤销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的相关知识,综上所述,买卖合同一经撤销,那么合同的效力是自始无效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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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九条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一条

《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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