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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留置权多少天后实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28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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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留置权需要在65天后实行,在最短的时间内与债务人达成偿还时间的协议,如果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为债务人留65天的履行时间。期限已经满了,债务人仍然无法履行债务时可以使用留置权,将抵押物买卖转为价格优先偿还债务。

  一、货物留置权多少天后实行

  (一)在最短时间内与债务人就债务偿还时间问题争取达成协议,尽快偿还。

  时间越短越有利于我方,可在协议前向其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表明该态度,以证明债权方已经争取过协议的方式,作为后期合同争议解决中的一项证据。

  实在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单方给其发送履行债务最迟通知,为其留出2个月以上(可以是65天)的履行期间。

  (二)期间届满后,债务人仍未履行,则直接行使留置权。

  即,与其协议折价处理,或直接委托公证处或拍卖行予以拍卖、变卖。该款项超出债务的部分,由债权人偿还债务人,不足部分由其继续补足。

  (三)处理上述事实时,坚持留置权优先的原则。

货物留置权

  二、提存权与留置权的区别

  提存是一种债务清偿方式,一般是债务人向债权人交付约定的货物时,因债权人的原因,无法向其交付,例如债权人没有出现等,债务人将该货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一种制度。

  而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留置权行使的程序

  (一)债权人行使留置权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2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但不得少于2个月。

  (二)宽限期届满后,债务人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留置物,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债权人和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

  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留置物折价或者折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变价受偿应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而未履行其债务时。如果债务人履行其债务的期限尚未届满的,留置权人对留置物实行变价,则属于侵权行为。设置留置权的主要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充分实现,法律鼓励合同双方当事人尽量履行合同。为此,法律规定应有一段宽限期限。

  从上述的文章我们可以了解到,货物留置权的时间如果与债务人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可以在两个月期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货物留置权多少天后实行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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