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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和构成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09 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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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是有效的,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前往施工工程进行办理抵押。其构成要件包括了项目的要件、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刑事要件,只要有合法的手段和程序即可。

抵押在建工程

  一、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

  抵押在建工程的效力根据抵押行为的合法性判断,抵押行为合法的具有法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二、抵押在建工程的构成要件

  抵押在建工程的构成要件如下:

  1.项目的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目的是“抵押人为取得在建工程继续建筑资金的贷款”,该贷款的用途是继续建造工程。

  2.主体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权人是具有贷款经营权的金融机构。而抵押人必须是借款合同的债务人,同时也是在建工程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

  3.客体要件:在建工程抵押的抵押物必须是债务人“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资产”。

  4.形式要件:在建工程抵押要在法律上有效,不仅当事人之间必须签订抵押合同,而且必须依法办理抵押物登记,否则抵押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吗

  办理了预售可以办在建工程抵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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