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可以咨询其所属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实践中一般指的是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问题的解决方式有三种,其一的申请行政复议,其二是提起行政诉讼,其三是提出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不满的,还可以进一步提起民事诉讼。
一、工伤问题咨询哪个部门
工伤问题咨询的部门可以是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实践中,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是指市一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一般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往往会委托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接收材料、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等。由此结合实践,一般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立的工伤科、社保科等部门咨询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要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
二、工伤问题如何解决
工伤问题的解决有以下几种途径:
1.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问题在经过行政复议后,对行政复议还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需要指出的是,提起民事诉讼之前必须先经过仲裁,否则法院不予受理。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