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里面对居住权有何规定
民法典里面对居住权的规定主要有:1、居住权属于人役权。其权利内容主要为可以因居住目的而使用房屋,并可排除房屋所有人或第三人对其使用权的干预。2、居住权的内容,只能作为居住之用。3、居住权具有专属性,不得让与或继承。4、无偿性,居住权设定是无偿的。
民法典里面对居住权有何规定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