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
合同解除与合同终止的区别主要体现以下在两个方面:二者的效力不同和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并且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解除有可能双方没有履行相关的义务,也有可能只有一方没有履行义务。
合同解除与终止的区别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
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