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否同时享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1 06:48
人浏览

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否同时享受

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则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生育津贴和工资可否同时享受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