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买房离婚怎么分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涉及到的公积金贷款买房问题,首先要澄清房产的归属。
1.如果房产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并登记在该方名下,即便婚后共同还贷,房产原则上属于婚前购买者。
2.但离婚时需考虑共同偿还贷款期间的费用,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应适当补偿。
3.同样,如果婚前父母出资购房且登记在子女名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产权仍归出资方所有,离婚时应补偿另一方在婚姻期间的还贷金额及增值收益。
4.如果是婚前共同贷款并声明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公平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可按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判决分割。
二、法律规定的债务与帮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明确指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果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各自有独立财产,应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则规定,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能力的情况下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
三、离婚房产分割的原则
综合以上情况,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原则基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婚内贷款购买的房产,双方应共同承担贷款并按平均原则分割。
当然,双方可协商将房产过户给一方,相应的,过户方需支付等值的房产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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