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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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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31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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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的性质

工伤认定书是行政文书,作出该文书的行为属于由相应的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确认行为,因此当事人对于工伤认定书的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相应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工伤认定书的性质的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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