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死刑核准制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7-31 01:06
0人浏览
导读:死刑核准制度,在我国刑法上指的是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经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制度。

死刑核准制度

死刑核准制度,在我国刑法上指的是各市中级法院宣判死刑后,犯人没上诉或犯人上诉后经各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交给最高人民法院审核,最高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其审核的制度。死刑核准制度

死刑核准制度的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向我提问获取解决方案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