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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30 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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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物业费从什么时候开始收取呢

  物业费通常从业主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费用。若由物业使用者支付,则业主负连带责任。

  物业尚未出售或未交给买受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购房者收房后即享有占有、使用权,并获得物业管理服务,即使未居住,亦不影响物业费收取。

  二、物业管理费的组成

  物业管理费包括:工资福利、维修保养、绿化、清洁卫生、保安、办公、资产折旧及利润。具体如下: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等;

  2.公共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

  3.绿化管理;

  4.清洁卫生;

  5.保安;

  6.办公;

  7.利润;

  8.法定税费。

  这些费用由业主支付,且必须合规合法,避免不合理增加导致业主损失。

  三、合规性和业主财产保护

  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时需遵循规定,不得无理增加费用,以防给业主造成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业主应仔细审查物业服务合同,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以免损害自身财产权益。

  你是否清楚物业费的合法性审查?与我们共同关注,温馨提示,法律快车随时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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