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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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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1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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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

法院受理案件后,一审中,原告在判决前随时可以提出撤诉。但是申请撤诉应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诉申请的人必须是原告或者经过原告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2)申请撤诉必须自愿。

(3)申请撤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申请撤诉须在人民法院宣判前提出。

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

土地争议法院受理了怎么办?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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