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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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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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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主要包括如下法定条件:1、双方未经过合法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的,以双方离婚为前提;3、一方婚前给付彩礼致使其生活困难的,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定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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