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8-02 14:14
人浏览

  一、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男女双方到民政局离婚的方式属于协议离婚,具体手续如下:

  首先,申请离婚登记需要同时满足如下的条件:双方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应共同申请、共同领证,不能委托办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应当齐全;双方均不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离婚登记需要申报的材料有:双方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以及2张2寸单人证件照;双方还需要提供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该协议书由双方共同拟定,必须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已经达成了一致意见。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二、民政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异地离婚手续需要哪些手续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异地诉讼离婚: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原告在户口所在地而被告已离开户口所在地超过一年,由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在这种情况下,异地办理离婚的手续是: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