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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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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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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生产设施用地,具体是指直接用于经营性养殖的畜禽舍、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农村宅基地以外的晾晒场等农业设施用地。

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

  二、设施农用地属于什么用地的法律依据

  《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款

  合理确定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设施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

  (一)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

  (二)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

  (三)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分拣包装场所用地,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

  三、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

  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最高年限。现阶段,我国存在着大量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现实。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其仍然是国家严格限制的行为。在审判实践中,擅自出租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也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行为。因此,对于签订集体土地租赁合同取得企业经营用地,需要谨慎对待并尽量避免相应法律风险。设施农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年。农业生产经营者使用流转土地的年限可与土地流转年限相一致。使用年限届满,使用者如确有需要继续使用的,应提前3个月提出续期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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