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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09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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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该提供的材料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中标通知书、环评审批、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建设资金证明、施工合同和合理用能审批等材料。

  一、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应该提供的材料:土地使用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环评审批、合理用能审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书、施工中标通知书、经备案的工程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备案通知书、施工企业签署的已经具备施工条件意见书、建设资金证明等。

  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由哪个部门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1.经项目开发前期调查形成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2.在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审批的同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上报上述文件,规划部门形成项目建设选址初步。

  3.政府审批文件报规划部门审批,形成项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

  4.开发商根据定点规划通知书和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完成建筑规划方案设计,(包括“四图一书即:总平面图、定位图、竖向设计图、管线综合图、说明书)。

  5.持设计规划要求通知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加上经审定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申办开工证前,需申领一个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至此,规划程序完成。

  7.征地拆迁程序:征地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即可进行,拆迁在取得建设拆迁临时用地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件后即可提出申请。

  征地、拆迁都是项目开工前的重要工作。征地、拆迁工作的完成是申请项目开工的必备条件之一。

  8.在项目完成规划程序并且具备开工条件后,向市建委提出开工申请,取得报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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