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暂住证有效期限是一年,自签发之日起开始计算,持有人应在期满三十天前携带居住证、身份证等证件到对应的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的中止居住证的使用功能。
一、北京暂住证有效期限
北京暂住证有效期限是一年。有效期是一年。每年签注1次。居住证自签发或签注之日起 1 年内有效。有效期满后持有人拟在京连续居住的,应于期满前 30日内,持本人居住证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签注手续。法律快车提醒您,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或办理签注时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6个月(含)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
二、北京暂住证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目前暂住证已经被居住证所取代。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条件有:
1.居住证会优先北京市行政辖区内吸纳所需各类人才,特别是紧缺人才;
2.申请人需要在北京市有固定住所并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或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三、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是怎样
北京暂住证办理流程如下:
1.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者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