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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医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9-16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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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法医鉴定需要的手续是需要准备充足的鉴定材料,等待审查,补充鉴定材料,如果对结论存在异议的,是可以重新鉴定的。法医鉴定需要的材料有鉴定委托书、案情、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等。

  一、做法医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做法医鉴定需要的手续是:

  1.委托法医鉴定前,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准备充分的鉴定材料,交由法医对鉴定材料进行审查;

  2.法医应当对被鉴定人进行人身检查,可以要求补充鉴定材料;

  3.对行动能力严重受限的被鉴定人,办案单位和法医可以到被鉴定人所处的地点进行人身检查;

  4.案件当事人认为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向办案单位申请委托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重新鉴定。

  二、法医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鉴定委托书:载明鉴定机构名称,清楚扼要说明委托事项,简单阐述案情,被鉴定人和/或其代理人的联系方式等。

  2.案情:若为交通事故,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无责任认定书,则说明事故经过、被告及有无商业保险等情况;其他案件,应说明办案部门查明的案情。

  3.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须带有被鉴定人的照片,复印件亦可,用以校对是否为被鉴定人本人,防止冒名顶替,如居民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社保卡等,如为未成年人,则提供户籍材料复印件。

  4.病历及辅助检查材料:病历包括伤后所有的门诊病历、入院记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等;辅助检查材料包括影像学片及检查报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报告。

  5.重新鉴定的,应该在委托书中注明,并提供原鉴定意见书;公安机关鉴定机构已作损伤程度鉴定的,应提供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原件或复印件。

  6.需该机构司法鉴定人员回避的,予以注明。

  7.应注明委托鉴定材料的名称、数量。

  三、做法医鉴定有时间期限吗

  做法医鉴定有时间期限,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第十九条规定,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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