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法事业单位加班的规定
劳动法对事业单位加班有明确规定。
1.根据《劳动法》第41条:
(1)事业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时,必须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2)在特殊情况下,如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完成紧急任务等,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经过协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2.《劳动法》第38条还规定,事业单位必须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二、事业单位加班费计算
事业单位加班费的计算方式遵循国家劳动法规定。加班工资的折算方式为:
1.日工资为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天数(通常为21.75天),小时工资则为日工资除以8小时。
2.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在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
1.劳动合同对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对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按集体合同约定执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确定。
如按上述规定计算出的基数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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