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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怎么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3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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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三次起诉不判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据充足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三次起诉不判离婚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证据充足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起诉离婚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是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一、三次起诉不判离婚怎么办

  三次起诉不判离婚的当事人一般可以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若收集的证据足以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但若因子女抚养问题导致不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再次就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诉讼处理。处理完完毕后,再提出离婚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被起诉方不去怎么办

  起诉离婚被告不到法庭的话,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是有条件的。按照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因此,离婚被告不去法庭时,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

  1.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到庭;

  2.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

  三、离婚不能起诉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

  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

  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法律快车提醒您,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确有必要”的情形比如男方认为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具体的“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可以参看审判实践,具体审判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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