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视权孩子不可以直接带去过夜,当事人可以与孩子的监护人协商解决并咨询孩子的个人意见。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到指定地点探望子女的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
一、探视权孩子可以直接带去过夜吗
探视权孩子不可以直接带去过夜。这种情况下可以与监护人协商,当然也要尊重孩子的意见,如果探望给孩子心理带来不良的影响,对方有权申请让其停止探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包括什么
1.探望性探望。这种探视方式即是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不享有抚养权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探望子女。这种探视方式主要适用于三岁以下易受环境影响的孩子,此时他们身体和智力发育才处于开始阶段,需要更多的保护。
2.逗留性探望。这种探视方式是指探视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探视权人领走并与孩子单独短暂相处,最后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法律快车提醒您,这是一种时间较长的探视方式,适合于三岁以上的孩子。此时的孩子正处于认知世界探索世界的阶段,与父母长时间接触和相处更有助于孩子的身心发展。
三、探视权可以强制执行吗
探视权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强制执行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