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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10 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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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一定可以的,只要一方存在重婚的、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等是可以要求赔偿的。离婚损害赔偿时效是三年,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一、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可以吗

  女方提出离婚男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不一定可以,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二、离婚损害赔偿时效是多久

  离婚损害赔偿时效是三年。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三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离婚中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根据过错方的过错程度、侵害行为的具体情节、损害结果的严重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法律规定,因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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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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