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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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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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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在于组成部分不同和责任承担不同,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一、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

  有限合伙企业与普通合伙企业区别:

  1.组成部分不同。即普通合伙企业全部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2.责任承担不同。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二、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合伙企业承担债务的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则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吗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公司,对于普通合伙人的限制仅有一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法律快车提醒您,对有限合伙人没限制,有限公司能做有限合伙人,也能做普通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

  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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