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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被拆迁怎么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0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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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已被拆迁的赔偿有补偿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费用、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确权,相关人员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仍有确认的权利。

  一、房屋已被拆迁怎么赔偿

  房屋已被拆迁的赔偿如下: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民法典对已拆除的房屋能否确权

  房屋拆除后,利害关系人对灭失房屋所有权有争议的,可以申请房屋确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纠纷解决方式】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物权确认请求权】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三、房屋被拆迁能否提起诉讼

  房屋被拆迁能提起诉讼。房屋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对征收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决定侵犯其他人身财产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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