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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法院移送管辖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12-03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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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破产法院移送管辖规定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案件存在管辖权争议的,可以将案件已送至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程序上管辖权移送需要多长时间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

  一、破产法院移送管辖规定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规定是案件受理之后发现存在着管辖权问题的话,可以将其移送给有管辖权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

  二、程序上管辖权移送需要多长时间

  在法定程序上将案件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的时间,没有具体规定;但是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法院移送案件的时间,是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会裁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如果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破产法院移送管辖

  三、管辖权移送时保全也一并移送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权的,法院不具有管辖权,所以原财产保全措施无效,不能将财产保全措施一并移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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