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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1-02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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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属于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情形的,由出租人承担,因为承租人的过错导致房屋需要维修的,由承担人承担维修费用,房屋租赁提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

  一、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房屋出租期间维修费用属于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情形,承租人自行维修,其支付的租房维修费用应由出租人承担。如果是承租人因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导致房屋需要维修,则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二、房屋租赁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吗

  房屋租赁提前解约属于违约,存在法定或约定解除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租房合同怎么解除

  法律快车提醒您,租房合同的解除方法有:可以一方与另一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在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向另一方送达退租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租房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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