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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9-1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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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抗辩权分为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抗辩权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属于形成权的一种。

  一、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关系

  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法律快车提示您,抗辩权可分为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时效消灭抗辩权等。不安抗辩权是抗辩权中的一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二、抗辩权受诉讼时效限制吗

  抗辩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抗辩权是阻碍请求权的行使。诉讼时效经过抗辩权本来就是抗辩权之一,时间一过就是永远过了,当然不适用诉讼时效。当相对人提出一个请求权时,才可以提出抗辩权,相对人不提请求,也就无所谓抗辩权。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是什么

  后履行抗辩权与不安抗辩权的区别如下:

  1.后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

  2.不安抗辩权是由先履行一方针对后履行一方将不会或不能履行债务而享有的抗辩权。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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