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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和代理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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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9 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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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行纪合同和代理的关系是行纪合同是委托人支付补偿,行纪人以自己名义从事贸易活动的合同,代理是受托人以代理人名义代理相关事项的法律行为,代理合同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

  一、行纪合同和代理的关系

  行纪合同和代理的关系: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代理处理相关事项所签订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二、代理形式有哪几种

  委托代理形式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法律快车提醒您,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三、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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