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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2 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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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对于法院作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不服的,可以将法院作为被告起诉,但如果是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当事人不应该是起诉而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一、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吗

  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如果当事人对于法院作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比如强制执行措施或者行政处罚等,此时可以将法院作为被告进行起诉。但是如果是对于法院的判决、裁定不服的,可以向该法院的上一级法院上诉,而不是起诉。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二、起诉后法院能撤诉吗

  起诉后法院能撤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民事诉讼怎样写起诉状

  民事诉讼起诉状应当写明如下内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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