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后多久可以做鉴定
工伤后可以做鉴定的时间是在六十日内完成鉴定,并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鉴定完工伤后怎么赔偿
鉴定完工伤后的赔偿方式:如果鉴定为工伤的,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在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鉴定费等费用的赔偿。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必须照常支付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鉴定流程:
1.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