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判离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起诉离婚多久能办理
起诉离婚能办理的时间一般需要三个月到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若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三个月内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的需要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1.双方的身份信息、结婚证的复印件、子女的身份信息;
2.起诉状;
3.婚后夫妻感情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明确诉讼请求、财产的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