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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合同管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8-27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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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上购物合同管辖是买受人住所地、交易收货地和被告住所地。被告可以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但必须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视为对管辖权无异议,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一、网上购物合同管辖

  网上购物合同管辖是买受人住所地/收货地所在法院,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前述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二、网络购物纠纷管辖异议怎么提起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由法院对管辖权异议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三、网上购物合同没有约定仲裁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出现纠纷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但是,我国《仲裁法》规定,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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