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追加被执行人
追加被执行人的流程:
1.申请执行人提出追加被执行人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2.执行机构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依法收集、调取有关证据。
3.执行机构举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4.制作并送达裁定书。
5.向追加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被执行人能否离婚
离婚是每个人的权利,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
(一)户口簿;
(二)居民身份证;
(三)结婚证;
(四)离婚协议书;
(五)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被执行人要持续多久
被执行人要持续的时间是如果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则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如果是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对于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等方式。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则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人民法院进行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