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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3-2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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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土地安置费是存在诉讼时效的,具体的时效是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一、土地安置费是否存在诉讼时效

  土地安置费存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1.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农用地:36万元/公顷;2.6万元/人

  建设用地:36万元/公顷

  未利用地:16万元/公顷

  2.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由征地单位与被征地村组按实结算。

  3.青苗补偿标准。

  (1)一年生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补,一年两季以上的作物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0%计补。

  (2)多年生林木,可移植的尽量移植,由征地单位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杂生树木原则上不予补偿,荒芜土地和无青苗土地不予补偿。

土地安置费

  三、土地补偿安置费该给谁

  法律快车提醒您,征地的安置补偿费是向被征地土地上的个人支付的因土地征用而丧失赖以生存的土地的一种补助性费用,是对失去土地的农民提供的一个社会保障。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2款之规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安置补助费并非由征地单位直接支付给需要安置的村民,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据以支付或者安置。

  具体包括:

  1.如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需要安置的村民,则征地单位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然后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对需要安置的村民进行安置。

  2.如果是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比如有的地方征地时成立了具体负责安置的公司,则安置补助费由征地单位支付给此类安置公司,由安置公司对安置补助费统一进行支配和安置。

  3.如果需要安置的村民不需要统一安置,则安置补助费直接支付给被安置的村民.,或者征得被安置村民的同意用于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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