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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5-0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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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书、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组织调解等。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

  一、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

  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申诉书,并按被诉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7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仲裁庭于开庭的4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制作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6.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仲裁受理时效多久

  劳动仲裁受理时效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申请。对于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有可能不受理未经过仲裁裁决或者没有拿到仲裁办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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