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疗事故应该向哪个部门投诉
1.医疗事故责任纠纷应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2.患者或相关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的1年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3.若医疗机构所在地为直辖市,则应向该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
二、投诉移交情形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需要将其接到的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移送至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这些情形包括:
1.患者死亡、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技术鉴定请求
1.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后,应在10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2.若决定受理且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在5日内将相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3.若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并申请再次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的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4.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患者或其家属应当了解并熟悉相关的投诉和鉴定流程。同时,与医疗机构的协商处理也是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
在此过程中,患者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并复制病历资料,这是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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