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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0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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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一、房产继承公证需要带哪些证件

  1.首先需要带的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人民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死亡公证书。并且需要提供注销户口证明(到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即可办理)。

  2.并且还需要带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一般包括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簿。

  4.亲属关系证明。公证处一般都提供专用的表格,填写完成后上相应的单位签字盖章即可。继承人已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需要亲自到场,要有签字和按手印。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继承的,应当提供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

  5.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由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

  6.被继承人父母已经死亡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

  7.遗嘱继承的,应提供遗嘱原件,并且遗嘱要合法、有效。

  二、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吗

  民法典规定房产继承遗嘱公证后还可以更改。公证后的遗嘱,遗嘱人(老人)能悔改。遗嘱人可以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包括公证遗嘱,但因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所以公证遗嘱的变更撤销有特定的规定: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只有遗嘱人本人向原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变更或撤销申请,其他人一般是不能变更或撤销公证遗嘱的。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三、房产继承是否需要公证

  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公证只是为了让继承更具有效力,并不意味着不公证的就是无效的。如果继承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公不公证都是有效的。当事人只需要携带与继承相关的证件即可办理房产继承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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