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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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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1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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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有的区别有两者目的不同、犯罪对象不同以及行为人方式存在差异。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包括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观是故意、侵犯的客体是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一、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有什么区别

  刑讯逼供罪和暴力取证罪有的区别如下:

  1.目的不同。暴力取证罪行为人的目的是为了逼取证人证言,刑讯逼供罪行为人是为了逼取口供。

  2.犯罪对象不同。暴力取证罪的对象限于刑事案件的证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则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3.行为人方式有差异。刑讯逼供既可以是暴力方式,也可以使非暴力方式,而暴力取证罪则只能以暴力方式构成。

  二、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

  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刑讯逼供罪的主体要件为司法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直接故意的心理态度,并以逼取口供为目的;

  3.客体要件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

  法律快车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三、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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