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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有多久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7-21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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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延长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有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一、延长侦查羁押的期限一般有多久

  刑诉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二、羁押期间可以会见吗

  羁押期间是可以会见的。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被羁押的人犯可以与其近亲属通信、会见。其近亲属还可依法与人犯通信,但看守所可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检查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侦查羁押期限一般

  三、侦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查羁押期限延长的情形:

  1.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

  3.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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