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是否是合同履行地
对于买卖合同交货地点是否是合同履行地,需看具体情况分析,无法单一判断。若合同有约定合同履行地,依约定。若买卖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采取以下原则: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怎么办
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先协商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上述办法都采用后仍然不能确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确定,即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合同履行地和被告所在地哪个优先
法律快车提醒您,合同履行地优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