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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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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3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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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的事项内容是公司名称和住所;经营范围;设立方式;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等等。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内容

  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给予了规定。根据这一条文,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和住所;

  2.公司经营范围;

  3.公司设立方式;

  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6.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7.公司法定代表人;

  8.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9.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10.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11.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12.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公司章程去哪去办理

  法律快车提醒您,公司章程去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在公司登记注册时应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公司章程的登记备案。

  三、公司章程可以修改吗

  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但是修改公司章程,需要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股东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表决通过,并且需要在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后,及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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