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房屋在租赁期间可以买卖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23 09:26
人浏览
导读:房屋在租赁期间可以进行买卖,租赁的房子买卖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一、房屋在租赁期间可以买卖吗

  1.房屋租赁合同期间,进行房屋买卖是可以的。但是房屋所有权的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并且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房屋的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六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

  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百二十七条,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租房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赔偿

  租房期间租赁物造成他人损害由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看具体的情形而定。本身房东与承租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候就约定了租赁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房东承担,如果是因为房东没有及时维修而造成他人的损害时,此时房东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房东已尽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在使用租赁物时由于自己管理不善而造成他人损害的话,那么承租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时房东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在实际生活中,具体的问题需要根据在损害事故中当事人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承担比例来判断相应的赔偿责任承担方。

  在租赁合同履行的期间,如果租赁物损毁且原因不在于承租人的,那么出租人应承担租赁物损毁的风险。

  三、租的房子要拆租户有补偿吗

  租房房屋拆迁租户有赔偿,租房房屋拆迁应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房东与租户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以及相应损失的赔偿,房东与租户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要求进行安置。

  我国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