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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赔偿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3-04-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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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原则上由施工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施工单位的负责施工方案的制订,但是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任由谁承担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为,原则上施工方案的制订是施工单位的责任,因此由施工方案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的。法律快车提醒您,如果建设单位参与了施工方案的制订,即与施工单位一起共同制订了施工方案,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仅仅是同意并在施工方案上签字,则不应承担责任。这是考虑到具体施工方案的制订,需要经过比较长的时间,是专业技术要求。

  二、工程质量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问题赔偿是以实际损失为标准,具体赔偿数额需要评估鉴定机构鉴定评估。

  如果工程质量经竣工验收后不合格的,可修复的,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

  如果不可修复的,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款并可要求相应的损害赔偿。

  三、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处理方式是什么?

  1.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尚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

  2.当施工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立即向施工单位发出《监理通知》,要求其进行补救处理,当其采取保证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向监理单位填报《监理通知回复单》;

  3.某工序分项工程完工后,如出现不合格项,监理工程师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其处理过程,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不合格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施工;

  4.在交工使用后保修期内,发现施工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指令施工单位进行保修(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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